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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湘乡市华光中等技术学校     时间:2021-03-25     浏览量:3640

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编制和发布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8号)精神,我厅分别在去年12月25日全省职成教育学会年会和今年1月18日全省中职重点项目建设研修班上,对中职质量年报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了深度解读,邀请省内外专家对年报编制发布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截至3月初,部分市州和中职学校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体例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提交和发布了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较好的质量年报。但也有部分地区和中职学校的年报尚未发布和提交。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范围
此次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分省本级、市州、已立项的省卓越中职建设学校、已验收通过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4个层次进行编制和发布,支持鼓励县市区和其他中职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编制发布工作。


二、编制发布内容

1.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展示学校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中职学校质量年报要做到内容写实、文字简洁、框架完整,篇幅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不含附件),并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本地教育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并上报市州教育(体)局备案。
2.各市州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在综合提炼辖区内中职学校年报内容的基础上,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本地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经验及成效,客观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年报要做到内容写实、文字简洁、框架完整,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不含附件),并务必于4月20日前通过本地教育政务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上报我厅备案。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本地本校的中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支持我厅及时编制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各市州教育(体)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职学校教育质量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置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公布辖区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我厅将于4月初对有关中职学校教育质量年报编制发布情况进行随机抽查,4月下旬对市州中职教育质量年报编制发布情况进行普查。凡未按要求编制发布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在4月20日前向我厅职成处报送以下材料:(1)本市州中职教育质量年报;(2)辖区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教育质量年报;(3)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张锡俊,彭文科;联系电话:0731-88882736;邮箱:hnzcc908@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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